广东省财政厅党组部署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1期)】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1期)】
广东省财政厅党组部署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财政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广东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日前,广东省财政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实施意见》要求,开展活动要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密结合行业实际,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突出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实施意见》指出,活动的任务是教育与实践两手抓,着力解决党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问题;要查找和着力解决党员“四风”突出问题;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实施意见》强调,开展活动要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季节性特点,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展开。活动从2014年5月开始,2014年9月完成,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实施意见》明确,省财政厅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钟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注协党委办公室承担。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加强对本地区行业的具体指导,切实保证活动全面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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