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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1日 浏览: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省注协党工委将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及评选范围
      省注协党工委将表彰5家先进行业党组织、20家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100名优秀共产党员。
  本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先进行业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
  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含联合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一般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本次表彰将参考最近三年创先争优综合评价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依据申报的主要事迹等由省注协党工委综合进行评定。
      (一)先进行业党组织
      1、自身建设好。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健全团结,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组织书记领导有力;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成文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且执行较好。
  2、强化基层好。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行业全覆盖,全面理顺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发展党员力度大、措施实,行业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建带群建成效明显。
  3、开展活动好。适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推进会等形式,组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广泛深入持续有效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4、发挥作用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结合;结合行业特点,围绕诚信建设和新业务领域拓展、事务所组织形式转制、信息化建设等行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党建阵地建设;在破解行业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难、发挥作用难”问题上形成好做法,取得好经验。
  5、落实责任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决策部署;行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到位;积极开展事务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教育培训,较好地组织人员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和省注协党工委举办的培训班、研讨班等各项培训、会议活动,人员参训率(参会率)高;及时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各项资料信息,采用率高。
      (二)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1、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2、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
  3、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构成中有管理层成员。
  4、党员队伍好。党员组织关系顺畅,素质优良,有较强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思想“播种机”、执业“领头羊”、发展“火车头”,数量结构合理,“双培”工程成效明显。
  5、工作机制好。内部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党组织隶属关系顺畅,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宣传工作有声有色。
  6、工作业绩好。业务平稳较快发展,执业质量较高,诚信和谐文化氛围浓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7、各方反映好。党组织在合伙人(股东)和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积极形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社会、同行和客户中有良好口碑。
  (三)优秀共产党员
  1、本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2、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3、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5、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评选要求和材料报送
      (一)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市行业(协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推荐上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定要严肃查处并取消推荐申报资格。要多方面听取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同行以及客户的意见。
      3、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生动局面。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先进行业党组织评选对象,由各市行业(协会)党组织自行申报,评选对象要填写《2010-2012年先进行业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附件2),并附1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
      2、先进事务所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由各市行业(协会)党组织按名额要求(附件1)推荐,评选对象要相应填写《2010-2012年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附件3)和《2010-2012年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附件4),并附8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
      3、各市行业(协会)党组织于7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和推荐材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注协党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壮镇
      联系电话:020-83063584  传真:020-83063558;
      电子邮箱:gdicpa@gmail.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7楼(5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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